蓬溪县以查促进、进一步压实责任、 强力推进乡村复兴试点义务
核心提示:为了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复兴、人才复兴、文明复兴、生态复兴、组织复兴,县委在全县相关乡镇实施"1+2+6"乡村复兴试点义务,确定"十
为了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复兴、人才复兴、文明复兴、生态复兴、组织复兴,县委在全县相关乡镇实施"1+2+6"乡村复兴试点义务,确定"十个一"试点目的。蓬委办函〔2019〕10号文件已明白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并于2018年12月18日印发到相关部门和乡镇。为了加快乡村复兴试点义务的推进,根据县委、县政府的布置,县目的绩效管理办公室结合县农业乡村局于7月17-19日对文件的落实情况中止专项督查。
督查采取查阅资料、实地反省、摄像照相等方式对各责任主体部门乡村复兴长效机制的树立情况、对标补短落实情况、已定项目的推进情况等逐一中止督查。对进度缓慢的项目,责任主体部门必需写出自查总结报告上交县委、县政府,督查结果采用打分排名制,对排名靠后的乡镇将全县通报并扣年终目的分。经过督查,进一步压实试点义务责任主体部门的责任感、紧迫感,更好更快的推进乡村复兴试点义务。为全市乡村复兴贡献蓬溪方式。(投稿: 胡林 审核:李智)
(图为天福镇督查现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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